主持龙岗局全面工作。
分管法制科、指挥协调科、质量标准计量科,联系龙岗所。
分管党建人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坂田所、吉华所。
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市场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区消委会秘书处,联系布吉所、南湾所。
分管办公室、稽查一科、稽查二科、价格和公平竞争监管科,联系龙城所。
分管农产品和动物防疫监管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平湖所、平南所。
分管知识产权科,联系宝龙所、坪地所。
分管许可注册科、信用监管科,联系横岗所。
分管市场广告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联系园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