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法制科、质量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龙岗所、坪地所。
分管市场消保广告科(网络市场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区食药安办、区消费者委员会,联系坂田所、吉华所。
分管办公室、农业和农产品监管科、畜牧兽医科(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平湖所、平南所。
分管稽查一科、稽查二科,联系龙城所、宝龙所。
分管党建人事科、指挥协调科、许可注册科、信用监管科,联系布吉所、南湾所。
分管知识产权科,联系横岗所、园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