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坪山局全面工作。
分管法制科、稽查科,联系龙田所。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碧岭所。
分管办公室、指挥协调科、许可注册科,联系坑梓所。
分管党建人事科、信用监管和市场广告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坪山所。
分管价格和公平竞争监管科、农产品和动物防疫监管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马峦所。
分管质量标准计量和知识产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市场监管科,联系石井所,联系区消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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