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坪山局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建人事科、指挥协调科、农业和农产品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坪山所、龙田所,任食药总监。
分管信用监管科(市场消保广告科、网络市场监管科)、质量标准计量科(知识产权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科,联系坑梓所、石井所、区消委办。
分管法制科、许可注册科、食品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科(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马峦所、碧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