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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日期:2023-01-20 12:07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以下简称南山局)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山局在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南山局始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注重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南山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9条。其中,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29篇,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篇,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篇,通过市局门户网站以及学习强国、人民日报、创新南山、湾区消息、晶报等国家级、市区级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60篇,通过美篇发布787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303条,行政强制信息166条,行政许可28287件。(备注: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项目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南山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计80件,已答复86件(含上年度转结件1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71件,法人申请15件;在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57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无法提供12件,其他处理11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和科所职责,科学合理组织分工,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所配合,形成了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步推进。二是优化机制,强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环节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既强化经办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主办单位对答复内容和程序负责,又实行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所有的依申请公开件统一受理、分派、审核、答复及督办。做到既能各司其职,又能在遇到疑难问题时便于沟通,同时最大程度保证了答复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各科、所负责信息公开的业务骨干参加市局视频培训,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积极参加市局、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促进政务公开能力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7

行政强制

1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

8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7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

12





5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3.其他

8

  2





10

(七)总计

71

15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和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指导,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共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1件,拟收取信息处理费总金额3800元,申请人逾期未缴纳,实际收取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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