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以下简称:福田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条例》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坚持动态、及时、准确公开的工作标准,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通过部门网站、短信等渠道,主动公开通知公告、消费提示、人事信息、统计数据、财务公开、行政处罚、营商环境、食品抽检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确保工作机制顺畅。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制作依申请公开告知书范本,为各部门提供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模板。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精细化管理。建立依申请受理、答复全过程电子档案,实现办理全留痕、全过程电子化。202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按照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严格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设置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运维保障等各环节制度机制,通过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网站服务功能,确保群众及时获得便利的线上服务。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展开培训,提升答复规范性;强化服务理念,完成依申请系统与省集约化平台的对接工作。
(五)加强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依据《深圳市信息公开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责任划分、责任认定、处理情形等,严格规范本局信息公开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合法合规,保障公民知晓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福田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待提高。《条例》对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和需求与日俱增,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但存在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系统内部相关培训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分阶段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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