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以下简称:盐田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盐田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围绕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盐田局全年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平稳开展,按要求完成盐田区政府在线责任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规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处理信息公示。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较2023年上升50%。主要原因为:一是群众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增强;二是2023年度办理总数量较少,共10件,因此2024年对比的基数小,容易产生较大幅度波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盐田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丰富,重要信息解读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拓展。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角度、全方位做好涉及市场主体发展、行政执法等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认知度;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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