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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日期:2025-01-21 15:02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围绕我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根据本机关局领导及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二是在市局门户网站及光明区政府在线积极发布我局相关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74条,另通过国家、省市等各级纸媒及新媒体主动宣传我局工作举措及工作亮点355次。

  (二)严格规范审核工作。按要求做好“三审三校”审核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及时、高效向群众传递。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

  依法依规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全流程。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171%;申请数量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涉某楼盘备案价和装修备案价等相关信息的申请大量增加,存在同类型件批量申请情形,全年此类申请件共47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1

行政强制

2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8

2

0

0

0

0

1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1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9

0

0

0

0

0

5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0

0

0

0

0

0

1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3.其他

8

1

0

0

0

0

9

(七)总计

129

2

0

0

0

0

1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2

0

2

0

1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光明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升,要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载体和形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化能力需进一步提高,面对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与日俱增的需求,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共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1件,拟收取信息处理费总金额6100元,申请人逾期未缴纳,实际收取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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