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我院拟通过直聘方式聘用一名职员,现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至8月1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反映(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茶光路1085号农业科技大厦808室,邮编:518055,联系电话:82195159,传真:8228028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