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一般类笔试合格线为50分。资格审核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面试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或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C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审核资格。
二、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请全部A类、B类考生对照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或PN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考生资格审核环节操作指南》见附件,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审核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第一阶段: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审核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5月17日17: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第二阶段:5月18日9:00至5月19日17:00。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期间,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的,招聘单位可能会退回要求考生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系统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继续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20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5月24日17:00期间。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聘单位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25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二)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的材料及有关说明可参看《招聘公告》附件3《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解答》。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或PN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最佳大小可以控制在300KB左右,建议不低于100KB。
2.材料内容要求: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材料”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只能查看但不能进行其他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三)各栏目具体要求。
1.身份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最多允许上传4张图片。须上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须能清晰辨别出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头像等信息。港澳籍考生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并上传“本人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其他国籍,无内地户籍”的个人声明。
2.学历学位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最多允许上传20张图片。须上传考生本人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除前述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增加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此类人员的毕业时间以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聘公告》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4)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上传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6)2021、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的时间上传、补传资格审核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二)有关报名系统资格审核材料上传功能的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电话:400-001-0370,受理咨询时间:5月15日至5月17日(9:00-12:00、14:30-17:30)。
(三)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审核方式,不受理有关考试政策、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问题的咨询。
(四)考生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五)资格审核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上旬,面试地点在深圳,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
(七)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55-83070054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0755-86620672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0755-83187913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0755-83552182
附件:考生资格审核环节操作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