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录用资格,现依据面试排名,确定递补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前海基金小镇33栋二楼,电话:0755-8626806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
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