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药学(含中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5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8:00止。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药学(含中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深圳市职称管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深圳市药学(含中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3549370,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谷产业园E座16楼,邮编:51800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8123617,传真:0755-88101749,地址:深圳市人才园6050,邮编:518040。
附件:2023年度深圳市药学(含中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深圳市药学(含中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