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
考生姓名 |
性别 |
岗位编码 |
考生序号 |
1 |
袁思旭 |
女 |
SZ2015011D0066 |
150621129102611 |
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24号203室(金湖文化中心西侧),邮编:518024,电话:0755-83799049,传真:0755-8379904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我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我单位会将拟聘用人员备案材料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最终是否聘用,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材料为准。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审查中心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