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深人社发〔2018〕32号)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以下简称许可审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选聘事业单位职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选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职员1名,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许可审查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9:00至17:30;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24号许可审查中心203室;
3.联系电话:0755-83799045。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学历学位的真实性,最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取消拟聘用资格);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重点审核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五、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许可审查中心对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业务水平、业绩成果、岗位匹配度、综合协调及组织领导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许可审查中心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amr.sz.gov.cn/)上公布,公布时间7日。
六、体检
体检由许可审查中心组织,进入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市场监管局、许可审查中心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具体表现,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方式包括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档案材料、同考察对象面谈、征求所在党组织意见等。
八、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许可审查中心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amr.sz.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不进行递补。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深人社发〔2018〕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管理相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许可审查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广东省2020年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