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对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直接聘用中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反映(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茶光路1085号农业科技大厦505室,邮编:518055,联系电话:8672588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