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8月选聘3名专业技术岗位职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选聘中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反映(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邮编:518057,联系电话:0755-2603196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