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对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直接聘用中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24号,电话:22926901,传真:8319397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