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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4年10月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日期:2024-10-17 10:23字号: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药检院”)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员额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市药检院是法定的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和科研于一体的专业检测机构,业务领域涵盖国家、省、市监督、评价、应急检验,进口检验,国际组织委托的检验与科研,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与检验研究,培训教育及技术检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技术平台建设等。实验室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各类大型精密检验仪器5000余台/套,固定资产14.4亿元。拥有WHO-PQ认证专家、欧洲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省级评审检查员、博士生及硕士生导师等各类专家群体。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公开选聘2名员额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药品检验及科研工作。

  (二)岗位类别:员额制。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4年10月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五)待遇:获聘人员为员额制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范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并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8日17:00。

  2.报名邮箱地址:szidcrs@szidc.org.cn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应聘报名表》(word版及签字扫描件各一份,见附件3);

  (2)个人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应的验证报告(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岗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年限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报名材料要求: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命名(例:检验员+张三+138XXXX),文件材料采用“姓名+文件材料简称”(例:张三+学历学位证)格式命名,请勿使用超大附件;所提交材料为外文的,需有翻译资质公司提供的翻译件;

  5.应聘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材料,对填写提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资格筛选。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并以电话、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未获得笔试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由市药检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通知。笔试成绩将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二)面试

  1.入围面试规则。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市药检院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携带材料。入围面试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已录用,在录用后发现的,取消录用,解除录用关系。

  5.面试成绩的计分方式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评分采取“有效平均法”即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的平均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市药检院将为其办理员额聘用手续,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十一、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员额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制度》保障和执行。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十、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咨询。咨询方式:巢老师 0755-86620672; 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

  (二)招聘岗位有最高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三)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单位网址:http://www.szidc.org.cn/。

  (四)招聘公告由市药检院负责解释,监督、投诉电话:0755-26031962。

  附件:1.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4年10月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应聘报名表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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