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6〕48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深圳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提升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水平,结合深圳产业迭代快、新业态新模式集聚、企业经营场景丰富的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经营范围特色经营项目自主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初步编制了《特色经营项目表述目录》。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4月1日起,全国已全面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统一使用《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启动“经营范围特色经营项目自主公示”试点,构建“标准登记+自主公示”双轨模式。该模式在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经营范围规范登记的基础上,创新建立特色经营项目自主公示机制,并探索形成动态更新的特色经营项目表述目录,作为标准化登记的有益补充。
试点旨在为经营主体提供更精准、更灵活展示其细分业态、特色产品与服务的渠道。经营主体可在规范目录基础上,补充选择更具体、更具品牌特色的子目进行自主公示,有助于提升品牌形象与市场竞争力。同时,该举措也能为交易伙伴及社会公众提供更清晰、更丰富的企业经营信息,有助于增强交易透明度、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为确保试点方案科学可行、贴合实际,并使《特色经营项目表述目录》类别全面、表述准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就《特色经营项目表述目录(初稿)》的条目内容、表述方式提出修改建议,也可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提出需新增纳入目录的特色经营范围项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有关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反馈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海松大厦B座6楼601(企业注册局廖女士收)
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83257743
请于信封注明“经营范围特色经营项目自主公示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反馈
接收邮箱:zcjfzk@mail.am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经营范围特色经营项目自主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特色经营项目表述目录》(初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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