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快速高效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市属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工作流程,最大程度减小药品突发事件对公众的危害和不良影响,近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出台了《深圳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挂牌成立以来,随着监管的链条加长,监管领域不断扩大,监管形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媒体炒作引起的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对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作用更加凸显。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着眼于新机构、新职能、新要求,把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创新应急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适应应急管理从重处置到重防范的转变、从人身伤害处置到社会风险防范的转变,努力把事件消灭在萌芽阶段,把风险化解在初发状态。《预案》突出药品安全事件的风险防范,在重视对事件快速响应处置的同时,强调防范为主,预警和应急处置相结合,通过主动搜集研判多渠道信息,建立健全信息监测、预警、处置、善后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事件报告、研判、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达到及时发现安全事件苗头、将事件控制在早期萌芽状态的目的。《预案》共分七部分二十九条,分别对我市药品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搜集、监测及处理要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后续处置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预案》的出台,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