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11点37分,1名女子在乘坐位于罗湖区松园北13号长虹大厦1#电梯时发生事故,造成该名女子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分局立即启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分局王建青局长、洪伯明副局长第一时间带领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事故有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事故,并立即协调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派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现场技术勘验。有关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该事故,当晚,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康、罗湖区区长贺海涛、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廖远飞等领导赶到事故现场,在查看了涉事电梯视频资料后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部门对事故的前期调查情况。在汇总各方情况后,会议决定成立由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桂园派出所、桂园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分头行动,连夜对事故具体原因展开调查。
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分局在涉事电梯经现场技术勘验完毕后将进行查封,同时,将委托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对该大厦其余3台电梯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