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文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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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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