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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端午节粽子消费提示

来源:日期:2015-05-28 13:20字号:    

  端午节是我国传统节日,粽子作为端午节应节食品将大量上市,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食用粽子,欢度传统佳节,我局特提示如下:

  一、请到有证照的市场、商场、超市购买正规厂家、酒楼出产的粽子,购买时请认准QS标志。严防极个别违法生产经营者为了使粽子口感好,在粽子里添加国家禁用的非食用物质(如硼砂),对人体健康有害,可引起中毒。

  二、在常温下保存、没有冷藏设施出售的粽子不要买(食)。因夏季天气热,温度高、湿度大,适合各种微生物、致病菌、霉菌的生长繁殖,粽子含水份,由糯米、肉(或豆沙)等原料组成,在常温下保存超过2小时后容易变质。需保存较长时间的最好放入冰箱急冻层。

  三、老人、小孩及胃肠功能不好的人以及病人少食。因糯米做成的粽子不易被人体吸收消化,易引起消化不良,胃胀或疼痛。

  四、粽子(熟)的叶子太鲜绿的不买(食)。一些不法商贩采取化学染色手段,在浸泡粽叶时加入工业硫酸铜,让已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使其表面光鲜、色泽鲜绿,食用这种粽子可能导致铜中毒。

  五、粽子拆封后如发现未煮熟煮透(夹生),须重新煮熟煮透后食用。因有的粽子比较大,且粽子生产加工是批量进行的,难免有的粽子夹生,食用前一定要重新煮熟煮透。

  六、粽子买回家后,应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因制作商批量生产后将粽子放入急冻冷藏,有的甚至存放较长时间。消费者买回粽子后,应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七、无粽子特有香味和变酸、变馊味的不食。粽子固有的香味应该是具有糯米香、还有肉类香和豆沙香等相应食品原有的香味,如果变酸、变馊说明已变质,切勿食用。

  八、粽子不要一次吃太多。因糯米属不易消化食品,所以一次不要吃得太多,宜少量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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