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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日期:2015-05-28 13:03字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帮助广大市民安全选购食品,预防食物中毒,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在购买消费食品时:

  1、选择信誉好、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商场去购买,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食品批发零售门店所售食品。

  2、选择包装完整的食品,正确识别“有效期”和“保质期”等食品包装标签,不购买过期、包装破损或无厂家、无地址、无日期、无QS等标识不全的食品。

  3、散装速冻食品已被明令退市,要首选预包装产品。回家后,尽快放入冰箱的冷冻室。如速冻食品袋内有较多冰屑,质量可能已受到影响,建议不要购买。

  4、养成文明的消费习惯,不要随意触摸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需要购买时,请超市工作人员使用专用工具帮助拿取。

  5、四季豆等食品须煮熟煮透,剩余饭菜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严禁食用河豚鱼、发芽马铃薯、病害死亡的禽兽、动物及霉变食物。

  6、遇到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等有关消费凭证,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集中受理专线: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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