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餐饮专业服务指导老师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深食药〔2017〕140号),经过市局餐饮处组织考核,现将考核合格的56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至 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14室,联系电话:83070157,83070119 。
特此公示。
附件:2017年度食品安全第三方餐饮专业服务指导老师考核合格名单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