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资金奖励办法(试行)》(深市质〔2016〕330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2016年“回头查”的通知》(深食药〔2016〕212号)要求,对我市2012年以来获评的8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回头查”,根据评审组评审结果,拟对达到“省级餐饮示范街标准”、且得分排名前五名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奖励。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 10日至 11月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定名单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17室,联系电话:83070119 ,83070760。
表:拟奖励2016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管理单位名单
排名 | 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名称 | 所属物业管理公司名称(须与银行账号一致) | 评审得分 |
1 | 深圳市欢乐海岸 | 深圳市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 | 191.5 |
2 | 深圳市深国投广场 | 恒瑞侨香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191.3 |
3 | 深圳市龙岗星河时代商场美食街 | 深圳市星河商用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星河时代分公司 | 191.0 |
4 | 深圳市沙井京基百纳美食广场 | 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沙井京基百纳广场店 | 188.8 |
5 | 深圳市龙华中航九方购物中心美食广场 | 深圳市中航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2.2 |
注:考评标准依据“粤食药监〔2011〕153号”文和“食药监办食餐〔2015〕182号”文。
特此公示。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