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35号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等15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15)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16),于2023年4月22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高速公路及快速路自动驾驶》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智能网联汽车自动泊车系统技术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智能网联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6.《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升级技术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7.《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技术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8.《智能网联汽车V2X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技术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9.《智能网联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0.《智能网联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2部分:车载终端技术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1.《智能网联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2.《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3.《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技术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4.《生猪屠宰环节品质检验技术规程》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5.《城中村既有建筑供用电安全改造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6.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