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1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规定,2023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等审核程序,并初步形成了资助奖励计划,现予以公示。各项目是否给予资助奖励,以后期下达正式通知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定名单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13室。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83070636。
附件:1.深圳标准领域2023年度专项资金拟纳入资助奖励计划标准活动类项目清单
2.深圳标准领域2023年度专项资金拟纳入资助奖励计划标准制修订类项目清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