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187号
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附件1)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4年2月4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