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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01-15 18:01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助推我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二)为满足本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

  (二)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

  (三)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项目能够在立项后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重点方向

  (一)我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系列工作部署的项目;

  (二)支撑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项目;

  (三)国家、省、市印发文件部署重点任务涉及的项目,如:省三项办《关于推动“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发展策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等,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门拟列入2021年度重点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并填写《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审核,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提出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并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形成《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将《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和本年度拟立项项目的《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报送至我局,同时将word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五、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

  六、其它事项

  (一)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二)请各行政主管部门于2021年3月15日前向我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以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日期为准。截止后2021年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的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制定地方标准的需求,确保提出的立项申请项目,符合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并做好立项通过后地方标准项目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实施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林、苏李亮,电话:83070326、83070459,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2.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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