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1〕14号
《集中监管仓 通用要求》等5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5)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于2021年3月1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海林,联系电话: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集中监管仓 通用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集中监管仓 进口冻品冷链作业流程和关键控制点要求》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集中监管仓 进口冻品追溯参与方信息和产品信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集中监管仓 进口冻品追溯要求及追溯码编码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集中监管仓 应急处置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6.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