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1〕49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4月19日至5月23日,我局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广大公众的关注,提出了多项意见建议。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