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我局筹建全国机构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标委发〔2021〕16号),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治理技术委员会(ISO/TC 309),主要承担合规、反贿赂、反舞弊控制、反垄断、举报调查等领域的政策措施建议、标准体系编制、国家标准建议、标准技术管理、国家标准解释、国际标准组织对口工作和标准宣贯培训等职能,将在推动社会治理、产业合规方面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委员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二、报送材料要求
采取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详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真实性,在登记表制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利峰,联系电话:13502821448,委员表寄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13楼1304室,吴雪莹,0755-22217156,wuxueying@sist.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