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1〕104号
地方标准《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见附件1)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1年11月12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