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团体标准工作的相关要求,准确掌握深圳市团体标准建设情况,请各单位认真填报《2021年深圳市社会团体标准工作统计调查问卷》(详见附件1),重点针对问卷第17项已发布的团体标准目录统计表、第19项团体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目录统计表进行详细填报(详见附件2、3)。各单位成立章程、内部团体标准管理制度等文件也请一并报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填报,进一步促进深圳市团体标准的发展。
填报结果电子版请于12月17日前报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83070179,电子邮箱:liuchang@mail.amr.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深圳市社会团体标准工作统计调查问卷
2.已发布的团体标准目录统计表
3.团体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目录统计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