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1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程序、先进性评价细则编制等内容,我局已编制完成《先进性评价通则》(见附件1)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先进性评价通则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2年7月26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83070179。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先进性评价通则
2.《先进性评价通则》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