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联函〔2018〕2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驻深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8〕2号)精神,做好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经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二次联席会议审议,决定于近期对市直各单位、驻深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1月,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组织形式
经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二次联席会议审议,此次专项督查由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副召集人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经贸信息委、市法制办)组成5个督查组组织开展,并委托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中心专家参加督查评估。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和要求,在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二次联席会议现场,分别由每个督查组随机各抽取了2个市直单位及驻深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个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督查。
具体分组和对应的督查单位为:
第一组:组长:吴兵
组员:李大利、陈惠文、王强、叶卫平
负责督查:市规划国土委、市无线电管理局、南山区人民政府、龙华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强
第二组:组长:王庭珠
组员:邱名训、邓庆平、吴圣华、程子薇
负责督查: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罗湖区人民政府、宝安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庆平
第三组:组长:郭驰
组员:张正纲、曾锋、唐晓龙、叶卫平
负责督查:市人居环境委、市政府采购中心、福田区人民政府、龙岗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正纲
第四组:组长:徐志斌
组员:陈熔冰、徐嘉希、彭浩哲、程子薇
负责督查:市教育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盐田区人民政府、光明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熔冰
第五组:组长:崔为民
组员:李新策、王儒章、谭磊、邹婕
负责督查:市财政委、市安监局、坪山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儒章
三、督查内容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情况。
(二)各单位内部审查机制、各区政府(管委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和运转情况。
(三)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情况。
(四)2018年以来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情况。
(五)落实《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市经贸信息委 市法制办关于转发广东省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市质联〔2018〕3号)要求,开展存量政策清理情况。
四、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取文件、反馈问题等形式进行。
(一)听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情况。
(二)查阅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文件资料。
(三)随机抽取2018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5份,核查是否已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
(四)督查组根据督查结果现场进行交流反馈,提出督查意见。
五、督查要求
(一)开展自查整改。请被督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整改,逐项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 (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提交对应的督查组。
(二)准备督查材料。请被督查单位按督查内容提前准备好督查所需所有材料:1、部署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文件资料;2、本单位2018年以来印发的文件目录清单及公平竞争审查结论(文档格式参见附件一)。
(三)落实整改建议。本次督查完成后,请被督查单位根据督查组反馈的督查建议,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在机制建立及运行、实际审查效果和清理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四)总结报送情况。督查工作结束后,请各督查组及时总结评估,并将督查工作情况连同文件抽查情况表(附件一)、抽查文件评分表(附件二)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唐晓龙,电话:21519309),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此函。
附件:1.文件抽查情况统计表
2.抽查文件评分表
3.评分表说明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市经贸信息委
市法制办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