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抽查的通知》(粤市监〔2021〕25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抽查的函》,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要求各单位对照《省通知》要求,自查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对本单位主管招标投标领域近一年具体项目招标文件开展抽查,抽查不少于10%。各单位按《省通知》要求,围绕抽查范围和抽查内容,重点审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组织对本单位一年以来发布的招标文件开展抽查,抽查数量为10%。
市市场监管局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复核,在第三方机构的复核报告基础上,组织对复核中发现的涉嫌存在问题共计3项政策措施、22份招标文件向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各单位予以反馈,并提出整改计划,不断优化建设工程行业监管工作,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