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驻深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省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反垄断〔2021〕271号)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号)有关各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统计分析、规范指导等工作机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单位每季度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情况统计表(附件),并附上已开展审查的政策措施文本及公平竞争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政策措施包括: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报送主体
市政府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由相关政策的起草部门负责报送;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驻深单位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由政策出台单位负责报送,联合起草的政策措施,由牵头单位负责报送。
三、报送时间
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各单位向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报送上一季度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每季度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情况统计表及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报送情况开展统计分析,对相关文件进行抽查和监督指导,切实提升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
各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可参照市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要求,开展本区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
附件:深圳市2021年第X季度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