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2022年12月29日,经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暂行)》、《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暂行)》,初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会审机制。
《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暂行)》规定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按程序对政策制定机关制定的政策措施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检查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前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程序是否规范、结论是否准确,重点抽查社会公众或市场主体密切关注、适用例外规定以及被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或滥用行政权力的政策措施。
《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暂行)》进一步明确会审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要求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在自我审查过程中认为政策措施中涉及公平竞争的内容存在复杂疑难问题的,可以提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落实《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暂行)》、《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暂行)》,坚决清理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推进深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