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市区两级已全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2017年以来每年召开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年度全体会议,组织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深圳市政府立法工作规程》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对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法制审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性要求。
2.加强智库建设,建立包含专家学者、竞争法律师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遴选出王晓晔教授等18位第一批专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律所等单位专业力量作用,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智力支持及人才保障。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1.推进建立独立审查机构工作。落实省政府《广东省进一步推进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支持深圳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的相关精神,结合近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情况,进一步优化了独立审查机构设置的构思,积极推进独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点工作。推动探索对我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规章、地方法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集中复核审查,推动审查方式从自我审查向相对集中审查转变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2.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省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反垄断〔2021〕27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按季度报送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报送情况开展统计分析,对相关文件进行抽查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统计分析、规范指导等工作机制。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1.落实审查工作,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级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认真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对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等各单位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咨询,及时回复并积极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开展指导。2021年以来,全市共增量审查地方法规草案、市政府文件12 份,市政府所属部门文件128份,区政府文件63 份,区政府所属部门文件146份,政府招标公告、采购合同等233份。2021年共清理政策措施115件,废止修订8件。
2.组织督查检查,纠正排除限制竞争政策。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抽查的通知》,组织市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和近一年具体项目招标文件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涉嫌存在问题共计3项政策措施、22份招标文件向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各单位予以反馈,并提出整改计划。不断优化建设工程行业监管工作,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
四、宣传培训情况
1.加强竞争倡导,扩大政策宣传影响。通过宣传栏、官方网站、公众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宣传和解读。在市场监管局官网“专题服务”栏目下开设公平竞争审查专栏,在专栏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查业务水平。持续组织全市各部门、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采取专题辅导和文件交叉会审的形式,提高实践操作能力。2021年就市政府针对砂石渣土运输类似问题开展的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召开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解读会,采取线下线上同时进行的方式,使各单位具体制定政策措施的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
五、内部审查机制情况
1. 优化内审机制,完善审查范围。印发《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审机制的通知》,组织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一步优化审查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规范政策措施的出台、执行、纠错等程序。推动各区、各部门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2.探索特区立法,建立约束机制。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经纳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调研论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