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文),推进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实施,指导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从2017年起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政策措施进行梳理自查,2016年11月16日下午,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邀请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李青副局长来深圳市举办专题讲座。讲座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党组成员、稽查局吴兵局长主持。深圳市直各单位代表、深圳市价监局全体、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机关处室和各辖区局执法人员、深圳大学代表和企业代表共计约100人参加了讲座。
作为国发﹝2016﹞34号文的主要起草参与者,李青副局长在讲座中首先介绍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出台过程和起草背景。从“审什么”“谁来审”“怎么审”“如何保障”等几大方面详细解读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指出市县级政策制定部门从2017年1月1日起必须在政策出台前进行公平竞争自查,自查要有书面记载、留有痕迹、可追溯。在简要介绍了欧盟、韩国、日本等域外公平竞争审查的经验和做法后,重点解析了近年来国内多起违反公平竞争的行政垄断典型案例。最后,李青副局长回顾了我国自1978年以来竞争政策的发展历程,展望了我国竞争政策的发展方向。
此次专题讲座站在国家层面的政策高度,展示了深厚超前的理论功底,深入浅出、形象生动,贴近深圳市市直各部门的政策制定实际,切合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实践,具有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操作价值,必将有力地推动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