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深圳市检验检测专家库,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域专家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技术支撑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检验检测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深圳市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团组织等单位在职的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医学检验人员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
已在库的第二批专家库成员(聘期自2023年9月始至2026年9月止),自愿继续担任检验检测专家的,也需填写申请表。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5日。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
四、征集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最新发展状况和专业知识,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资历(能力)。
(三)热爱检验检测事业,积极参加检验检测行业活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等有关工作。
(四)没有刑事处罚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材料(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
新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1.专家申请/复审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作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明复印件。
6.从事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及成果证明材料。
第二批专家库成员提交专家申请/复审表即可(见附件)。
上述材料纸质件邮寄至: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16室,联系人:李莲花,联系电话:83070298。
电子文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要求:检验检测专家申请-姓名)发送至手机/微信同号:13590131328。
(二)审核。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深圳市检验检测专家库成员名单,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正式发文予以聘用。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专家库成员申请(复审)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