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联〔2019〕12号
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管理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19〕111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认监〔2019〕666号,附件1)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原则
本次抽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二、组织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市的监督抽查工作,制定深圳市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建立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专家库,并完成随机抽取工作。
本次抽查由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检查。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抽查由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组织专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各管理局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机动车检验领域的抽查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联系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及专家,确定具体抽查日程联合实施。
三、抽查的对象和比例
本次重点监管领域及抽取比例分别为: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抽取比例为50%,共46家机构;机动车检验领域抽取比例为30%,共33家;食品检验机构抽取比例为20%,共13家;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查1家。
四、抽查内容
(一)双随机抽查内容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 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2. 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3. 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的;
4.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
5. 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二)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抽查
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在市检测院的配合下,现场对获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机构检测用的在用计量器具开展复查检定、校准,对问题设备跟踪抽查。
五、部门分工
(一)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理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项目)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提供虚假监测报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理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下达处罚后对应予以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统一由省生态环境厅函告省市场监管局依程序办理。
(二)市场监管部门填写《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表(A表)》(附件2),生态环境部门填写《2019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B表)》(附件3)和《2019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表(C表)》(附件4)。
六、有关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自查。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自律意识,推动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19年8月15日前如实填写《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附件5)并完成自查、自改。在“双随机”抽查中,行政检查人员将对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各管理局要指派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完成本次抽查工作任务。
(三)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违法性质移交市场监管稽查(监察)执法部门或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按照“双公示”要求,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记于企业名下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不得由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
(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各管理局要于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此次抽查任务,并分别向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A、B、C表电子附件,工作总结重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后处理情况及工作建议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市场监管局黄利红,83070296,guotingzhou@gdqts.gov.cn;
省生态环己酮;市生态环境局陈烽(生态环境检验机构),23911771,邱科(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83678763。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认监〔2019〕666号)
2.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表(A表)
3.2019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B表)
4.2019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表(C表)
5.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