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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12-03 16:50字号:    

  深市监〔2021〕5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计量监管效能,我局制定了《深圳市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各单位,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深圳市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在深圳市开展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批复》(国市监计量函〔2020〕508号)的要求,为推进深圳市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深化计量工作改革创新,以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为着力点,调整强制检定监管方式,加强计量监管科技赋能,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体系,打造计量工作社会共建共治新格局,为推进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深圳样本。

  二、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在线计量数据监测和抽查检定等监管方式,改革创新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方式。加强在线计量技术的研究应用,构建电动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框架。强化计量器具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计量信用管理机制,加强计量投诉举报调解处置工作,切实保护贸易双方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顺畅高效的计量智慧监管体系,为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谋划,共建共治。统筹谋划贸易结算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模式创新,疏通化解目前强制检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完善企业计量体系。提升计量公共服务和保障能力,优化计量测试服务业市场供给。提高全社会计量意识,构筑计量工作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研究分析贸易结算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现状,重点对农贸市场电子秤、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强制检定管理方式实施递进式突破。扎实稳妥的推进试点改革各项工作,确保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

  (三)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计量共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不断夯实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完善计量技术规范,注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努力形成先行示范的试点成果。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信息化管理,完善市场主体数据库。

  结合宣传培训和日常监管工作,开展贸易结算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基础信息摸查工作,引导督促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依托市场监管平台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理顺市场主体与贸易结算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关联关系,为试点改革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二)优化法治环境,落实市场主体责任。

  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逐步调整农贸市场电子秤等贸易结算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管方式,将抽查检定替代现有首次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等强检方式,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计量工作首负责任制,促使市场主体在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使用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

  (三)开展在线监测,探索计量智慧监管。

  支持“互联网+计量”融合创新,鼓励计量在线监测技术的研发应用,探索在更多领域实施计量智慧监管。推广农贸市场电子秤计量作弊行为实时精准监管方法,扩展衡器计量数据在线监测的应用场景。组织研究电动汽车充电桩在线计量方法,探索建立现场检定和大数据分析相结合的计量监管新模式。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树立社会共治理念。

  及时调解处置消费者关于计量器具的投诉,切实保护贸易双方合法权益。大力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鼓励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培养行业计量自律意识,探索推行先行赔付或者设置赔付资金等快速赔付等制度。根据日常监管、抽查检定和在线监测等情况,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计量信用档案。强化诚信计量信息应用分析和舆论监督,曝光计量失信行为,营造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筹划和确定方案(2021年2月-2021年11月)

  1.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法律适用原则,确定试点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2.全面梳理贸易结算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数据,建立市场主体信息档案;

  3.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在线计量技术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4.选择检定方式具有代表性、在线监测有着初步经验的农贸市场电子秤,编制强制检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1年11月-2022年9月)

  1.开展农贸市场电子秤(不含公平秤)、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2.进一步完善计量有关信息系统,加强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等数据采集,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3.制定实施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诚信计量通用规范》等地方标准,加快推动重点民生领域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4.推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示范站,探索开展充电桩计量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就电动汽车充电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阶段总结报告市场监管总局。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22年10月-2023年9月)

  1.总结农贸市场电子秤(不含公平秤)、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经验,优化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2.发布《诚信计量通用规范》地方标准,建立计量信用管理数据库,以此为基础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3.总结在线计量监测、抽查检定等成果经验,扩展试点范围,在条件成熟的其他贸易结算用计量领域制定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第四阶段:总结评估(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收集整理试点工作各类文档,就试点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及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试点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试点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设立阶段目标,确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控监管风险,确保试点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实施。计量认证处负责统筹推进试点整体工作,加强对各辖区局、计量检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各辖区局要组织做好日常计量监管、监督抽检及后处理等工作,及时处置计量投诉举报。计量检定机构要强化技术支撑服务,探索实现计量数据互联互通,定期形成行业检定分析报告,不断提高抽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诚信计量监督体系,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检查对象,提高监管效能。鼓励行业协(学)会发挥协同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共同督促行业自律。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计量工作,加强诚信计量宣传和引导生产、使用、运营等各方质量提升。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鼓励企业提升计量工作水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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