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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2-07-05 17:18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的对象和比例

  2022年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纳入第一批抽查的领域为电子电器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为50%。

  二、组织分工

  (一)计量和认证处负责对抽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检查,建立检查事项清单,统一安排技术专家协助检查。

  (二)各辖区局具体实施抽查工作,掌握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抽查计划,建立本辖区“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请各辖区局于7月20日前将电子电器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库”名单和随机抽取的被检查对象名单报送计量认证处。

  三、有关要求

  (一)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自查。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自律意识,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各辖区局应通知辖区内电子电器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深圳市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见附件)的要求于7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在“双随机”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应对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二)规范现场检查和执法行为。各辖区执法人员要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认证监管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检查规范用语和音像记录用语指引》和《深圳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指南》等要求,做好现场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信息公示与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

  (三)抽查结果处置。各辖区局应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监督抽查工作并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一般违规行为,要责令整改(改正);对于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同时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按照“双公示”要求,将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深圳市信用网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黄利红,电话:83070296。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电子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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