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监督抽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一期)

来源:日期:2024-09-20 17:51字号:    

  深市监通告〔2024〕154号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290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5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27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8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301号),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市4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黄金小胖蕉”“荷兰豆”“小黄姜”“妃子笑荔枝”“海南 小台农芒果”“真空铁棍山药”“海南大台农芒果”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网络抽检的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黄金小胖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荷兰豆”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小黄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妃子笑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海南 小台农芒果”噻嗪酮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真空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海南大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已分别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向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送达7份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涉及抽检不合格的7批次食用农产品均已销售完毕,没有库存。已责令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平台发布召回公告,排查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另查明涉案批次的“黄金小胖蕉”“荷兰豆”“小黄姜”“妃子笑荔枝”“海南 小台农芒果”“真空铁棍山药”配送门店为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福田裕亨路分店,涉案批次的“海南大台农芒果”配送门店为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南山荔香分店,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及南山监管局均已对两家涉案配送门店立案调查。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源记蔬菜贸易行经营的“韭菜”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所抽检的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源记蔬菜贸易行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已于2024年6月24日向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源记蔬菜贸易行送达不合格报告,并对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明,同批次的韭菜共购进320斤,已全部销售,没有库存。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源记蔬菜贸易行收到抽检报告后主动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且更换供货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已对涉事企业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源记蔬菜贸易行进行立案调查。

  三、山姆会员商店(网抽平台)经营的两批次“铁棍山药”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所网络抽检的山姆会员商店(网抽平台)经营的两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已于2024年6月28日向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对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山姆APP平台经营方为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依法监督沃尔玛(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理措施,责令沃尔玛(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方协助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成都金牛区山姆会员店核查涉案产品的进货情况。经查明,同批次的铁棍山药共48份,已全部销售,没有库存,通知全国门店下架涉案产品,并配合供应商召回全国门店、仓库涉案全批次产品5733份,已全部做销毁处理。

  四、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小汤山荷兰豆”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检的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小汤山荷兰豆,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已于2024年7月3日向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对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明,同批次的小汤山荷兰豆当天共销售8盒,均用于抽检,没有剩余库存。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抽检报告后依法主动停止销售该款商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已对涉事企业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