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5〕166号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督抽检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宝安红星分公司经营的“云南蜜橘”,氟唑菌酰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已向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宝安红星分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涉及抽检不合格的“云南蜜橘”购进数量51盒(800g/盒),销售51盒,没有库存。已责令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宝安红星分公司整改召回,排查不合格的原因,提供整改报告并下架销售链接。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已对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宝安红星分公司立案调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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