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19〕43号
为加快推进2019年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以下简称检测点)的建设,我局决定开展检测点补贴的预报名工作。
一、预报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范围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配送企业、集贸市场、超市门店等单位,可申请预报名:
(一)在深圳市注册;
(二)建立有检测实验室,并保证持续正常运行;
(三)2年内无重大违法税务、违反财政资金使用规定的记录;
(四)具备相应的场所和配置有必要的检测设备设施且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
(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范围。
二、预报名材料和要求
申请预报名的企业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预报名申请书》(附件1),详细说明申报单位的商事主体资格、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纸质件和WORD电子版)
(二)承诺书(示例见附件2),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未重复申报项目等作出承诺;(纸质件和电子版)
(三)项目平面图;(纸质件和电子版)
(四)现场和主要设备照片;(纸质件和电子版)
(五)主要投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纸质件和电子版)
(六)对公账号有关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
以上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两者均需报送。
电子版每一项作为一个独立附件文件,随电子邮件发送。除申报书外,其余材料电子版可为JPG或PDF等常见格式文件。
2019年的检测点补贴申报正式启动后,我局将对预报名材料统一导入电脑、纳入全流程申报系统,已通过预报名的企业无需再次提交以上材料。
三、预报名期限
此次预报名工作2019年9月1日开始,至9月15日截止。
申请企业的预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时间和纸质件的邮戳时间两者中靠后者为准。
逾期未提交预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此次预报名。
四、预报名方式
预报名企业应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递交预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件:
(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yc2@mail.amr.sz.gov.cn;
(二)纸质件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报送:
1.使用中国邮政EMS(不接受其它快递)寄送至如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4室农业处(农管处)收;
2.现场报送至各辖区局农管业务科室(地址电话见附件3)。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预报名申请书
2.预报名承诺书
3.检测点补贴项目受理预报名地址电话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