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社会(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深市质〔2015〕324号)、《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市质〔2015〕325号)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规范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扶持项目初审工作的通知》(深食药〔2015〕28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对申报企业资格审查、材料评审、专家现场评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委务会议审定,并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复 (深发改[2016]1242号),现拟对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给予深圳市社会(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扶持项目金额补贴,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单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处。
投诉联系人:陈科权。
投诉联系电话: 83070251。
传 真:83070354。
地 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08室。
邮 编:51804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